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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甘肃网讯(新甘肃·甘肃法制报记者孙涛通讯员漆继明)“非常感谢你们,在我最无助的时候给予帮助,我和孩子都感谢你们!”近日,陈某来到漳县人民检察院,感谢该院通过支持起诉职能帮助其追回孩子的抚养费。
2017年1月,陈某与丈夫董某协议离婚,约定女儿由陈某抚养,董某每月支付孩子600元抚养费,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。但从2020年2月开始,董某便一直未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。今年6月初,陈某到漳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,依法追索拖欠女儿的抚养费。漳县检察院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相关规定,对本案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参与诉讼。近日,该案经法院开庭审理,判决由董某一次性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共计24600元,并从2024年开始,每年1月31日前支付当年的抚养费。
今年年初,漳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建立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机制,全力保障农民工、未成年人、妇女儿童等群体合法权益。截至目前,已办理各类支持起诉案件22件,帮助追回拖欠工资及抚养费共计25万余元。
责任编辑:韩小月